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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位來出過書的客戶,要我幫忙看一份新稿。這份書稿原本有大出版社同意幫她出書,但後來因為編輯離開出版社等種種原因,無法依計劃出版。客戶希望我幫忙看看,這本書究竟寫得如何,值不值得出版。我看了書稿後,寫了以下的意見給她,竟與她自己近期的想法一致,她便開始重寫書稿。經她的同意,我將意見轉載出來,給想出書的朋友們參考。


朱姐好
近日看了書稿,反覆想了想,最後給妳的建議是:全部改寫。

我認為,妳的故事應該要用「小說」(或「電影」)的方式來表現,而不是用「散文」來寫。
你的故事其實有挺多值得看的內容,但當妳用散文來寫成單篇的小品文時,「故事性」就被稀釋到有點無味。妳刻意想讓讀者喝起來覺得好喝,結果反而讓一杯純淨好喝的水變得味道怪怪的。
但是若你用不作太多修辭的方式,單純將妳和女兒與「老」公的故事寫出來,讀者其實比較容易融入你的故事中,融入你們當下的情感、思緒、喜樂與痛苦中。
講故事的方法很多,你可以「從頭講」,也可以「從轉折點講」(也就是再婚的那時候)再往前帶出過往故事。

我不確定妳習不習慣寫故事,但其實那就像妳在跟別人聊天談論你的過往一樣,把故事從頭到尾講出來就好。有些環節輕輕帶過,有些多描寫深刻點,你起伏的人生會讓人感興趣一讀,而且讀者容易在閱讀時跟著妳的人生波動引發共鳴或感觸。
所以這會有點像在寫自己的回憶錄一樣,把自己生命中某一段精彩的故事寫下來。
寫成故事後,你就不容易去寫到重覆的東西(目前的文字有這個毛病),也容易讓讀者瞭解妳的故事全貌(目前的散文零散的寫法有時候會讓讀者摸不清妳內容的背景)

把人生寫成故事,妳在寫的時候會很有感覺,情緒也會跟著故事流動,比較能將其中的酸甜苦辣帶出來。但寫成散文,感覺上妳為了要維持一種「散文的風格」,反而讓文字成為一種障礙,讓妳文字下的故事被阻礙了,無法順利浮現出來。
故事只要能寫個五六萬字,應該就很能將妳扣連著婚姻、事業、女兒的這幾個大主軸講得夠清楚了。甚至再帶一下妳信仰上的獲益也還ok。若妳寫出興趣,可能就不只五六萬字了。但一開始目標不要太高比較好。

老實說,我認為以妳的資質,寫小說不難。
但你最好還是先把別人的小說拿來再仔細翻翻,你會很快知道為什麼我認為妳要改用小說的形式來寫了。但請注意,我指的是「小說的形式」,不是真的叫妳寫小說,因為妳寫的是真實故事,不是要妳去虛構情節。

以上建議,我相信會讓妳覺得痛苦。因為我確實是在間接否定妳這本「散文小品」,但我也希望妳可以忍受我的直言,並仔細且認真思考我的建議。因為我相信在「散文小品」下還躲著一本「精彩小說」,需要靠妳自己生出來。(幫妳生,我就不負責了^__^)

這本書可以暫時放下來,妳想想我的意見,翻翻別的小說,或看看類似的電影,再翻翻自己的「故事」(不是書稿),我相信妳的「小說」會自動在妳的腦袋裡開始述說.....

講到寫小說,我只懂一點皮毛,文創那票朋友裡厲害的就不少,妳若有跟他們聯絡,有問題問他們應該也很ok啦。

以上,一點小意見供您參考囉
歡迎妳再來討論或交換意見
由於沒有實際替您刪改文章,所以這部份算免費服務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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