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這也是我後來才知道的。
若不是因為要創立這間自費出版公司,替想出書但尋不著門路或被出版社婉拒的作者提供出書服務,我也不會有機會知道:原來在我所讀過的文學名著和知名作家中,有這麼多作者曾經自費出版過自己的書。
名著《失樂園》是英國文豪John Milton自費出版的史詩。
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我高中看過一兩遍,後來就一直在書架上當裝飾)是他花了12700美元自費出版的。
《追憶似水年華》(我一直沒機會看完)是由法國名作家普魯斯特自付印刷費出版。
我挺喜歡的一本書《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原來也是尼采自己花錢出的。
你熟悉的徐志摩在和陸小曼熱戀時自費出版《志摩的詩》。
張系國十九歲就自費出版了長篇小說《皮牧師正傳》。
楊牧的第一本詩集《水之湄》是在他爸爸的印刷廠印的,當然就不用付錢囉。
還有許多例子無法在這裡詳盡列出來,但這些作家不都是在透過自費出版的舉動告訴我們:創作之後,你也可以自己把出版的事搞定。不一定要去求出版社替你出書。
書商(出版社、經銷商、書店)畢竟都還是商人,沒有利潤(實質的金錢或無形的名聲)的書,他們很難替出版或銷售。
但是對一位真正的創作者來講,出書並不應該只是「你付我版稅,我把稿子讓你印」的交易,或者有意博得「暢銷書作家」美名的舉動。出書,或許更像是由一位懷胎十月的母親努力要生下孩子時所懷抱的一種責任感在驅使。
出書,是創作者的責任,不是書商的交易。書商就像是替作者接生的醫生,有的充滿愛心與熱心,有的則熱愛用計算機。
我開的這間「印書小舖」,其實也沒有多高尚。我們也是書商之一,也必須藉由提供自費出版的服務來獲得利潤。我們與一般出版社或書店不太一樣的地方,頂多是我們會試著替沒有賣相的書提供經銷服務,讓書至少有機會去市場上繞繞。
頂多是我們可以跟作者少收一點出版費用,降低出書的成本,好讓書有更好的定價空間,去市場上拼一拼。
頂多是,我們可以不厭其煩把我們所知道的關於書市與出版的知識和經驗,免費跟作者分析、分享。即使最後你沒找我們出書,小舖也沒跟您拿到一毛錢(甚至婉拒您贈送的談話費,結果換來一份快遞的小禮物),我們還是很願意讓作者知道出書與賣書的理想與現實。
嚴格來講,我們並不鼓勵作者盲目出書。除非你很清楚自己出書的目的與意義,以及賣書的風險和機會。小舖提供免費的諮詢與收費的專業服務,我們不像一般出版社一樣靠賣書賺錢,所以更能提供中肯的分析和建議(譬如首刷的印製量,自己有管道賣其實比書店賣還賺)。
因此,有時候我們會打消作者出書的念頭,或壓低印製的數量,這些動作都是在保護作者,也擋掉了小舖的賺錢機會。
不過,至少我們提供了符合我們公司成立宗旨的美好服務。
我想,這樣也才能讓我們做得更快樂吧。
大作家靠自費出版成為自己的伯樂,而你,還要苦等出版社賞識你這匹黑馬?
(20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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