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書」的目的,每個人都不太一樣。
出書後的結果,更又如萬花筒般「繽紛」。
有的人出書後,留下一個人生難得的紀念,滿足了。
有的人終於知道自己的作品還無法抓到讀者的口味,作家夢暫時打住,或者奮不顧身再寫下一本。
也有人多了一個「暢銷作家」的頭銜,或是替自己累積了新作品,在拓展事業或交際公關時可以在遞出名片之後,多遞上一本著作:「……我寫的書,請指教」。
那天,《酒店單身日記》作者來電說,有導演對她的作品有興趣,想把小說改編成劇本拍電影。我跟她說,這很好啊,電影會讓小說產生新的生命,藉此參與、瞭解電影工作也是不錯的機會啦。
大陸的出版社來問過《財富第二》《觀念決定一生的財富》《樂當幸福不良媽媽》……的簡體字版權,這種詢問到我們公司後,我們都會轉給作者,讓作者自行決定,也為他們感到高興。不論作者最後是否決定要在大陸發行,這種詢問至少都是對出書的一種肯定。
有的作者自己把排版後的檔案帶去大陸印簡體書。
也有作者靠一本印來留念的回憶錄,紅回自己大陸的小故鄉。
有人印了畢業論文,沒想到可以賣出一兩百本。
《獵殺運動彩券》的作者出書後變成體育台的常客,甚至到台北租房子就近跑通告。
《爸媽,我在這裡》的作者原本只是「聽媽媽的話」,把照顧失智症雙親的甘苦談寫出來分享,沒想到從此投入傳愛的公益之途,透過一場場不賺錢的演講,讓更多辛苦的照護者找到支持的同伴。


出書,好像只是替夢想澆澆水。
有的夢想種子沒成功發芽,有的不但抽了芽,還開始發苞、開花。
出書,是在跟讀者講故事。但出書之後,新的故事也才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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